婚姻经验谈

什么时候过彩礼(男方聘礼一般什么时候给)

2023-10-09 07:07:12832
什么时候过彩礼?彩礼的作用一般是男女双方家庭用来确定缔结姻亲关系的。那么,什么时候过彩礼?一起来了解下吧。

什么时候过彩礼?

法律分析:彩礼什么时候给没有具体的规薯毕定,主要根据当地风俗和两家商量来决定。一般会选择在订婚时候,双方家长都在的情况下,把聘礼给女方父母。如果省去了订婚的过程直接结婚的话,就需要在结婚前选择一个日子给了。

法律依据:《中数腔芹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圆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什么时候过彩礼钱

法律分析:彩礼什么时候给没有具体的规薯毕定,主要根据当地风俗和两家商量来决定。一般会选择在订婚时候,双方家长都在的情况下,把聘礼给女方父母。如果省去了订婚的过程直接结婚的话,就需要在结婚前选择一个日子给了。

法律依据:《中数腔芹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圆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给了彩礼没有领结婚证可以要回吗

没领取结婚证可以要回彩礼。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氏铅续;(二陆核手)双方办理结早嫌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时间短离婚彩礼可以要回吗

结婚不到两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是否需要退还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定,一般双方未登记结婚,或者是登记了结婚但未共同的生活在一起等相关的情况,那么就可以要求女方支付该有的彩礼。

一、结婚不到两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需要退还吗?

结婚不到两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是否要退还就要看实际情况,但只要当事人登记结婚了,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谈拍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女方不退还彩礼的情形有几种?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逗镇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山侍粗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综合上面所说的,女方是否要退还彩礼需要结合法定的情况来进行确定,一般只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才能要求女方退还,如果双方登记结婚而且也生活在一起,男方是没有权利要求退还彩礼的,所以,不同的情形所处理的方式是完全不一样的。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时候过彩礼的相关介绍,但是,婚礼前一天晚上送彩礼也有一定的弊端,比如说比较仓促,看起来没有那么的正式,而且女方家里可能忙于准备婚礼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收彩礼上。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信息真伪需自行辨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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