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经验谈

嫁妆 彩礼(嫁妆要大于彩礼吗)

2023-12-08 12:26:44714
嫁妆彩礼?嫁妆和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嫁妆彩礼?一起来了解下吧。

嫁妆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嫁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个人财产共同增值的部分。因此,嫁妆如果是婚前女方个人财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女方个人财产共同增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嫁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那么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共同享有家庭财产的权利和承担家庭财产的义务。因此,如果嫁妆被用于家庭生活和家庭财产的投资或者财产增值,那么嫁妆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管理和处理。

嫁妆是指女方在婚姻中所携带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的财物:

1、现金:女方在婚前或正脊婚后所携带的现金,比如说结婚礼金和亲友赠送的红包等;

2、物品:女方在婚前或婚后所携带的物品,比如说首饰、衣服、家具、电器等;

3、不动产:女方在婚前或婚后所拥有的不动产,比如说房屋、土地等;

4、动产:女方在婚前或婚后所拥有的动产,比如说股票、基金、债券等投资品种。

综上所述,嫁妆的归属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婚前女方个人财产,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女方个人财产共同增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首清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者洞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嫁妆彩礼是什么意思

一、彩礼和嫁妆分别代表什么?

1、彩礼,常指聘请时给的表示敬意的礼物。日常生活中,也多用于订婚时,男家给女家的财礼。一般为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主要包括两部份:一是物品;二是礼金。这是没有标准的数字,也没有硬性的规定,视乎自己或自家的经济实力和两人婚后生活的计划来作综合考虑,来决定给多少聘礼。

2、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各地、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其所准备铅迟的嫁妆也会不同。在古代嫁妆是女人的私人物品,又称为“陪嫁”。

以下平衡比较好:

1、嫁妆彩礼这东西要提也是你和你女朋友去私下谈,相互传达双方父母的意见,这样有个台阶下。

2、关于房子。其实这种也还好了,这样也算你的婚前财产,但女方不加名。你也可以主动提加名字然后让你女朋友好歹出点钱这样,至于是15万到57.5万看你家里怎么想了。

3、房子问题解决了,聊聊彩礼嫁妆问题。按农村的风俗,彩礼(6万8在农村不算高)过去能还回来还算好的了,但是这样以后女方那边养老什么的基本不用承担什么,顶多出点力;如果按城市风俗,一般是双倍返还啊(彩礼6万8陪嫁就会13万6),你这边出房了那边不共同出首付好歹搞个装修或者陪嫁一个车什么的,女方养老的话承担同样责任。

4、如果你女朋友家里是两个女儿的话,我估计你还有几个问题没去想。过年去谁家,生小袜州孩要不要跟她家姓,可以一起解决了。

5、建议题主找女朋友细细谈一次,从女方父母养老问题上入手,然后慢慢引到陪嫁问题上。跟她说明你们结婚之后你们两个就是一体的小家庭,陪嫁怎么样就是对你们小家庭的支持程度怎么样。如果按题主你描述的那样女方家没有一点退让的话,过年问题、小孩姓氏问题、房子加名问题、婚后财政大权、养老问题等,一定要主动权抓自己手里,因为她家槐好李里不怎么样啊,至于你女朋友怎么样,我想你自己清楚。而且有些问题也可以换种方式妥协,灵活点,别太僵着。

6、坚决要扭转她父母养大她不容易和结婚给你生孩子这种观念。前一种告诉她你父母养你更不容易,后一种告诉她孩子是两个人共同决定才生的。

7、我一直认为钱是用来解决问题的,而不是用来制造问题的,所以如果能吃点小亏(这个程度因人而异)换来双方达成共识就最好,毕竟要结婚的话还有几十年要过,搞得结婚跟谈生意一样大家都会很累。

嫁妆彩礼离婚时候应该返还吗

离婚彩礼需要归还吗

离婚彩礼需要归还吗,离婚的时候大家心里面都是不好受的,在结婚时,一些地方的习俗是男方要给女方彩礼,一般彩礼是几万或是十几万的钱,金额是不定的,要根据地方的习俗和双方条件决定,下面是离婚彩礼需要归还吗。

离婚彩礼需要归还吗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离婚彩礼需要返还的,必须具有以下情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锋伍(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是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

离婚后彩礼钱一般是不予返还的,除非因为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彩礼返还的条件

彩礼,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一般为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彩礼是一些地方保持到现在的习俗,特别是一些农村和偏远地区。彩礼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赠陪培与。

离婚彩礼需要归还吗2

一般情况,不予返还。但特殊情况的除外: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芦基唯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

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

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彩礼需要归还吗3

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分

如果夫妻离婚不存在彩礼返还问题的,离婚时彩礼分配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

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

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高价嫁妆彩礼

束缚。

高价彩罩橡礼可以看作是对婚姻的束缚,因为它可能对夫妇关系造成财务压力,并可能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起到不良的影响。高价彩礼不应该被视为对婚姻关系的唯一考验或唯一束缚因素。更重要的是,夫妇间的信任、沟通、理解和支持雹闷培才是婚姻关系的基石。

在中源唯国传统文化中,彩礼既有确定婚姻关系的功能,也有表达双方情感的功能。但高额彩礼可能会使情感表达演变成物质交换,使亲情、爱情让位于讨价还价的金钱利益。同时,高额彩礼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农村一些地方适婚男性的婚姻门槛,甚至可能引发一些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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