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经验谈

民政局职能(民政局6大职能)

2024-02-27 15:31:00794
民政局职能?最常见的功能是可以进行婚姻登记。那么,民政局职能?一起来了解下吧。

民政局职能职责范围

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实施有关婚姻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拟订服谨槐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团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实施有关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实施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祥或友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民政局职能职责

民政局的职能:

(一)拟订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以及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此和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民政部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部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自然资源部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粗扒丛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岩樱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民政局职能概述

法律分析: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高旁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实施有关婚姻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拟订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模念前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实施有关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实施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旦清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民政局职能设置和机构编制

1、办公厅

下设:综合处(民政部总值班室)、秘书处、督查办公室(民政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公室,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办公室)、民政部保密办公室、调研室、民政部新闻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民政部信访办公室。

2、政策法规司

下设:综合处、法制一处、法制二处、法制三处。

3、社会组织管理局

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登记处、社团管理一处、社团管理二处、基金会管理处、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处、涉外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执法监察一处、执法监察二处、执法监察三处、信息宣传处、部管社会组织工镇指作处、社会工作处、志愿服务处。

4、社会救助司

下设:综合处、最低生活保障处、特困和临时救助处、医疗救助处、监察处。

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下设:农村社区建设(综合)处、城乡基层民主(村、居务公开)处、城市社区建设处、基层政权建设处。

6、区划地名司

下设:综合处(普查办秘书处)、区划管理处、地名管理处、界线管理处、普查办业务指导处、普查办成果转化处。

7、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下设:综合处、福利彩票处、慈善和社会捐助处、老年人福利处、残障人福利处漏派。

8、社会事务司

下设: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综合)处、殡葬管理处、儿童福利和收养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婚姻管理处。

9、规划财务司

下设:综合(审计)处、规划统计处、财务处、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10、国际合作司

下设:综合(港澳台)处、双边处、多边处、难民处。

11、人事司(机关党委)

下设:劳动工资(综合)处、组织工作处、宣传群工处、直属机关纪委办公室、机关干部处、直属单位干部处、人才科技标准化处。

12、离退休干部局

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一处、二处、三处。

扩展资料:

民政局的主要工作

民政局属于行政机关。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返旅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民政局职责如,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民政局是一级政府的组成机构,是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一般是全民性组织用社会公共资金依法成立有法律、法规的事业性收入(收费)与本级财政有资金上缴、接收同级财政分配的非营利性组织,部分收费性质担负政府性职能。

民政部门是政府的一个机构,乡镇以及设民政助理,市(县)设民政局,省级设民政厅。要办事直接到乡镇府去找民政助理即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民政局职能部门

民政局是政府的组成部门,承担着大量的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

民政局大概包括以下职能:

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工作,例如低保,大病医疗救助,重残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

优抚安置工作,例如军人优待抚恤,退役士兵安置等。

社会事务管理,例如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区划调整,地名管理等。

社会组织管理,例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登记审批等。

基层政权建设,例如指导村委会、居委会管理,社区建设等。

以及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等。民政局6大职能

1.登记工作

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帆明漏理。

2.救灾工作

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3.优待工作

提出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工作。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安置政策军供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

4.收养救助

拟订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工作。

5.外来接待

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6.驻地迁移

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槐竖,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态烂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规定的有效证件。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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