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经验谈

领养手续如何办理(弃婴落户集体户口监护人是谁)

2024-04-11 15:54:15662
领养手续如何办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那么,领养手续如何办理?一起来了解下吧。

私自抱养户口新政2023

一直以来,收养子女的情况就时有出现。有的是父母不要孩子送人的,有父母去世无人抚养的孩子等等。那么私自抱养户口新政有哪些规定?收养的程序有哪些?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现在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私自抱养户口有哪些政策

目前没有新的政策。

小孩收养政策,要办理领养孩子上户口,需明粗要收养有和给养者双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市的民政局办理领养有关手续,民政局同意开出同意领养证明书,然后凭领养证明书,带上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最新办理事实收养的程序

一、申请

1、符合《民法典》和本《处理意见》规定的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应当亲自到县(市)城区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事实收养登记手续。岁雹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包括公安、计生部门委托公民抚养)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到弃婴、儿童发现地的县(市)城区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民政部门委托、安排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到弃婴、儿童所在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城区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到收养登记办法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申请时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及被收养人来源经过和形成事实收养的情况;

(2)收养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3)单位证明。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年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经济条件、身体健康状况、道德品质、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和亲友、群众均公认收养人、被收养人确实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证明;

(4)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5)“无子女证明”或“生育情况证明”。收养人经常居住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城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收养人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无子女证明”;或者收养人已有子女,民政部门委托、安排抚养或计生、公安部门委托抚养弃婴、儿童的收养人的“生育情况证明”;或者收养人已有子女,不符合《民法典》规定“无子女”的条件,领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或儿童,确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计划生育部门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处理的情况证明;

(6)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弃婴、儿童捡抬人(组织或个人)向发现地公安机关报案的,由发现地公安机关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弃婴、儿童捡拾人(组织或个人)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当事人不能提交公安机关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的,可提交其所在单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情况和查找不到弃婴、儿童生父母的证明或者经公证的弃婴、儿童来源的公证证明;

(7)民政、计生、公安部门出具的委托或安排公民抚养弃婴、儿童的证明(收养民政、计生、公安部门委托或安排抚养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提交);

(8)照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影照片2张和收养人一寸免冠照片各1张。

以上第(1)(3)(4)(5)项证明材料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送养人(社会福利机构、弃婴和儿童住所地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2)社会福利机构、送养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与收养人签订的《收养协议书》;

(3)同意送养意见。

其他的送养人按《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审查

l、县(市)城区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取收养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民法典》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收养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查。首先,验证证明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有效;其次,核实收养乎槐帆当事人提供情况的真实性,必要时要进行调查,防止伪证。

2、收养登记员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情况进行综合审理,对符合《民法典》和本《处理意见》规定收养条件的,

报县(市)城区民政局领导审批后,给收养人发《收养登记申请书》和《收养协议书》。

三、收养人与送养单位

签订收养协议收养人持《收养登记申请书》和《收养协议书》到当地福利机构、送养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由送养单位的人事部门按《收养登记申请书》中“送养人情况”和“被收养人情况”栏目内容要求,填上相应的内容;单位、村(居)委会负责人(即:单位的法人代表、村、居委会主任)在“送养人意见或儿童福利院负责人意见签宇、盖章”栏内,将被收养人来源情况、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形成事实收养的情况简要叙述,提出是否同意收养人收养的意见,并签名,单位的人事(办公室)部门盖上单位行政公章;

四、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送养的社会福利机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将填好的《收养登记申请书》、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收养协议书》(2份)一并交给收养人。由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五、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机关按照《民法典》的法定程序,给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不能生育想抱养个孩子怎么办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前拆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

3、无子女。

4、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领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领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领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领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7、领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领养。

8、领养人只能领养一名子女。但领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三、如何领养孩子

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森悔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此念、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3、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自愿送养自愿收养怎样落户口

自愿送养的孩子如何办理户口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收养小孩的户口办理流程如下:

1、提交收养申请书;

2、提交证件和材料。

材料包括: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伏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搏激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缺银缓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

私下领养孩子怎么上户口

法律主观:

领养的孩子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上户口:1、由收养人先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2、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3、对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4、由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世烂枯搜洞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历搜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自愿送养的孩子如何办理户口

法律主观: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2、向收养悔罩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并缺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等碧蔽闹等。

法律客观:

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1名14周岁以下儿童,已办理收养手续的,可申报收养子女落户。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结婚证复印件、收养登记证件复印件、区县计划生育部门无子女证明和养父母医院体检证明,收养弃婴、儿童的还要提交《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民政部门公告复印件。根据《收养法》和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只要依照国家规定办理了收养手续,收养关系成立后,有抚养关系的养父子关系视同亲生父子,国家公安部门有义务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养子也可以按照国家户籍管理制度规定,跟随父母的户籍迁移。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行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迁移户口并符合户籍管理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凭民政机关颁发的收养证书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收养子女相关规定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以上就是关于领养手续如何办理的相关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码老猛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信息真伪需自行辨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推荐

专题

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