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经验谈

未婚证明去哪里开(未婚证明电子版在哪弄)

2024-04-19 12:37:30987

个人未婚证明去哪里开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如果是初审判决书,须出具原法院认定生效的证明)丧偶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注有死亡时间的丧偶证明。

单身证明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单身证明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一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

结婚登记的要求是什么

1、要求结婚的男方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年满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不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4、男女双方不具有禁止结婚的禁止条件;

5、男女双方没有其他婚姻关系。

委托他人办理单身证明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雹答姻状况敬肆兆、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2、涉外委托中,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单身证明的开具并不复杂,主要是要跑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个对于外地买房者可能耗费的时间比较长。

综上所述,根据对于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现行规定:公民个人的婚姻记录证明可由本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大两寸免冠照片(需要开具几张证明,则带几张照片),至常住户口所在地亮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档案,并据婚姻档案记载情况,出具相应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广州未婚证明去哪里开

1、办理未婚证明,需要在你现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2、民政部门婚姻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备注不包括在本辖区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

3、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包括对未婚、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等三种婚姻状况进行证明。

一、具体流程:

1、到居委会开具未婚介绍信。

2、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大山指民政部门。

3、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草拟的表格,拟填,把自己的信息填好。

4、将草拟的表格和步骤2里面的文件都交给工作人员。

5、工作人员会根据你上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

6、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就可以用了。

二、需要携带的材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2、居民身份证原件;

3、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唯档证明或丧偶证;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未婚证明开具条件:

1.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滚配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民政局不开未婚证明去哪里开

法律主观:

民政局开。办理单身证明的程序:1、首先,这是一份未婚的介绍信,这是民政局证明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和最重要的公章的重要文件。2、将居委会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簿交给所在旦前地民政机构。3、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将准备一份草拟表格迹春填写,并填写他们的信息模州清。4、向社区工作人员提交会议文稿、居委会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簿。员工将根据您提交的信息填写在线表格。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相关推荐

专题

最新发布